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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双方的房产中比如说在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是不需要为孩子保留份额,但是如果有孩子的名字,说明孩子也是房产的共有...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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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5、《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本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房产分割方法,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买房时各自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在离婚时特别困难的,可以多分一些。
第一,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第二,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第三,如果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的话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部分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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