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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无过错方。修正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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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向大家解释清楚的是,要求多分财产,只有一种法定情形,就是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面对家庭暴力,我们主张权利的方式是提起损害赔偿,而不是要求多分财产,这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性质。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过错方因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行为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当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性规定,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2种情况可以要求分割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提醒,离婚的时候,出现以上情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关于重大疾病,法律法规没有对该内容进行规定。根据一般医学上的认定,重大疾病主要为两类:①、为需要长时间治疗,相关费用巨大的疾病,比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②、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急性疾病。
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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