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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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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谈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由单位和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组成。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就是说,主观上知道自己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不作为行为,会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实际获得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但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犯罪客体,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 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也有危害结果,两者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体规定是:(1)通过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是数额较大。拒绝支付工人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拒绝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构成数额较大的,应当追诉。为什么要规定区间值,而非绝对值,主要考虑各地经济状况的差异,各地高院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3)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以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能力,金额大,即使被政府有关部门命令支付也不支付的情况下,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处罚金的严重结果,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以处罚金。单位犯了定金罪,对单位判了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按照定金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仲裁后交法院强制执行,不能适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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