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想发财!男子用姓名谐音做假车牌被交警抓现行 随州要闻随州网2017-11-2007:30我要分享1 原标题:想发财!男子用自己姓名谐音拼做假...
《刑法》第128条第一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绝交出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生产、销售假冒品牌产品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枪支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 (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1,3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