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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双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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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4、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审计报告 7、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8、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10.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1、新股东的注册证明和身份证明 12、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和副本2) 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方转让股权,需要在外汇局办理的程序1、股权变更企业向其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或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汇局申请开立资产变现专用账户; (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市场业务”→“股权转让业务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开立申请表》。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体积进行分析:3、外汇资金从海外汇入后,向外汇局申请外汇资金收入批准程序;下载外汇资金(具体流程和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下载,并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市场业务→股权转让业务批准→国外投资者收购国内机构和个人持有国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转让收入申请表。)4、外国投资者申请转股外汇注册。(具体流程和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下载,进入资本项目事务指南→市场业务→所有权转让业务批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机构和个人拥有国内企业所有权下载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书。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中外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和条件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第二条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企业,转让,以股权转让为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第二条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1997年5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发布):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第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二、股权转让之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第二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因此股权转让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企业投资者在相关协议生效后享有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此即包括其向公司委派的董事。三、股权转让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决定,不需要在董事会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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