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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凡采取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都要进...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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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后立即生效。农业部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六个工作程序:1、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资料准备、图表及工具准备等;2、权属调查: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情况调查以及调查表格填制等;3、审核公示: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4、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5、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6、检查验收:包括自检、互检、检查验收和抽检等。在此规范程序基础上,农业部总结全国试点成功经验,推广了以下9步工作法,即:准备工作→权属调查纠纷调处审核公示→完善合同→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登记簿→颁发权证→资料归档。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或补充完善。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扎实开展权属调查的基础上,经民主决策讨论决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签或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再登记颁证。同时,补签或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为现有日期,承包土地的起止时间、年限要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的时间、年限相一致,并在新签合同中注明“本合同是依法对二轮土地延包合同的补充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土地质量级别有啥要求?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涉及土地质量级别(地力等级)、基本农田等基础信息,由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提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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