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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但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羁押到期就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
由于证据不足,检察院需要对取保候审进行补充调查,以下情况取决于补充调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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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2、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当事人有没有事,是否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一最长时间为12个月。期限届满的,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但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并不一定表示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经撤销立案,当事人仍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取保候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最后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形主要有二种: 1、可能是因为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刑事立案,从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2、也有可能是因为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审,但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销,侦查机关仍会继续进行侦查,如果构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等待审判一年后证据不足,应不起诉。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结案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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