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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不是民事主体,当然不享有请求权,对于怀孕期间受到的损害,胎儿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1、一般情况下,患者未死亡而有其...
怀孕离婚打胎一般没有赔偿,因为这个并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女方怀孕阶段,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打胎造成女方身体损害会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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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的表现值得尊敬,也应当引起关注。这涉及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也是主要的法律关系是与安检机的管理方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理由是,安检机的运行作为一种可能制造危险后果的活动,作为管理方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如未尽到,即可认为其有过错,那么它就应当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是与孩子母亲之间的无因管理关系,如果前一项的赔偿没有获得,此种理由也可要求赔偿。第三,关于你儿子与其单位的关系,我认为其尽管受到了伤害,但是确与工作无关,我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单位可不赔偿其受到的伤害。但是,其所在的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违法的行为,依法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以上仅作参考!
一般来说,都认为怀孕的男方需要负责,打胎的男方可能需要相应的赔偿。但这并不一定是相应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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