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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
“危险驾驶罪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理论上危险驾驶罪是完全有可能取保候审的,而且危险驾驶罪属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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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如果危险驾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对于危险驾驶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可以。危险驾驶罪只会处拘役的刑事处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管制的嫌疑人和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触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且相较于其他刑事犯罪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均较小,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故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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