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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是当事人对某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上级法院受理开庭。再审是对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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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级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体现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效率和安定的价值理念,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起了基础性的作用。民事一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民事纠纷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理,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的司法制度。我国实行的是以两审终审制为主的审级制度。一审终审制作为两审终审的补充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相对不完善,具体规定简单、零散,存在诸多问题。如,其适用范围相对狭窄,以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主。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小额诉讼案件,与两审终审制不相适宜,出现耗时、缠诉的现象。因此,对我国民事一审终审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本文在对我国一审终审制的现状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域外其他各国的成熟立法经验,对完善民事一审终审制进行了探讨。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民事一审终审制的概念、特征和理论基础,并对域外的相关立法进行了考察,总结出域外相关立法的特点。第二部分,从我国民事一审终审制的立法现状和司法现状展开。首先,详细阐述了我国现行立法上一审终审制的适用范围、审理程序及救济。其次,考察一审终审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态。第三部分,在第一部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民事一审终审在法院职能划分、适用案件类型、案件审理程序及救济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首先,明确了完善我国民事一审终审制的必要性;其次,通过问题的分析,在借鉴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成熟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完善一审终审制的适用案件类型、案件审理程序及救济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
我们实施的是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而下面的内容则可以更具体地回答你法院是几审终审这个问题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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