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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给的证据,法院会和诉讼书一起交到被告手上,被告在规定的时间里可以提起答辩状。开庭时被告有权利反诉原告,但是要有证据。在这个时候最重要...
被告如对原告的诉状内容有异议,可以在答辩状上答辩,或者在庭审时的答辩环节,拿证据来反驳对方。《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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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上属于时间上的要求,至于如何增加,和当初起诉一样,同样要求交纳书面材料,写明申请事项,增加的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但在具体实务中,还是会出现一些适用方面的困难。比如,被告死亡的,人民法院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但是,如果被告继承人既不表示放弃继承,也不表示参加诉讼。这时,原告应当推进诉讼进程呢?根据被告死亡的时间与诉讼程序的阶段,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一、计划列为被告的当事人在立案前死亡的,原告应当将其继承人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二、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开庭前,被告死亡的,原告应当变更被告,将死亡被告的继承人变更为被告,继续进行诉讼。三、法院开庭后判决前被告死亡的,此种情况下,原告以无变更被告的机会,但可申请撤诉,然后再以死亡被告的继承人作为被告,重新提起诉讼。
要答辩。根据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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