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
典型案例:我在2006年7月与丈夫协议离婚。今年6月,我去房管局查询房产时,发现他父母居住的房子写着他的名字,该房取得的日期是在我们婚姻存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您的问题包含了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这个房子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您现在能否要求分割,也就是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首先,根据《婚姻法》中关于共同财产认定的规定,如果这个房屋确实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那么就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如果说已经告知你购买的话,对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再者,《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起算的,针对你这个案子也就是从你知道这套房子没有分割开始,也就是从2017年开始,因此并没有过诉讼时效。通过以上的分析,您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子,而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因为房产证写的您前夫的名字,您可能得到房屋的折价款。)
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其他财产归男方(女方)”的,一般即使发现对方隐匿的财产,法院也不会判重新分割的,除非你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是恶意引导您签协议时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否则只能吃亏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