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理由主要包括三款规定: 1、公开后可能对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等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2、公...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理由: 1、通常是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需要征询第三方的意见; 2、需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党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区别如下; 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依法将机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的政务活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期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投诉处理途径等。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用文字张榜、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对社会群众进行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务公开的时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上半年6月初和下半年12月初定期实行政务公开两次。当遇到需及时公开的事项时,应及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9人已浏览
829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1,0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