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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的行为已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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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第二款第(二)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拘留。
如果人在看守所,现在,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申诉等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想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必须要用自己的头脑去比较与判断,一般流程是: ①、您可以多打电话多咨询,然后有选择地与“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辩律师”预约、到律师事务所“面对面”咨询,借以用耳朵、眼睛、头脑去了解刑辩律师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③、签订委托合同、交付律师费用后,由委托人签授权委托书,复印委托人身份证。 ④、刑事辩护律师逐步开展辩护工作。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或者日不计算。2、2000年8月21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如何计算治安拘留时间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被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受到处罚’根据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从决定治安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期限以日为单位计算,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执行到第二天为1日。3、由于行政拘留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天不计算,第二天执行为1天,出所当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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