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如果孩子属于违规生育,那么其父母必须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 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
一、老年优待证能享受哪些优惠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1)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和生活问题,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1、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 2、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 3、对二等、三等伤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城市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尤其是参战、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 5、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介绍,各用人单位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给予录用;对他们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6、乡镇、村选聘干部,对符合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应作为优先选聘对象。
优抚对象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指战员);革命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国家也将他们纳入了优抚对象行列。 并不是所有的优抚对象都可以享受抚恤补助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革命残疾军人享受伤残抚恤;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定期抚恤;在乡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享受抚恤生活补助费;红军失散人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补助,少数带病还乡、医疗生活困难很大的退伍军人也可享受定期补助待遇;根据上级政策,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的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权参与社会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第一,《老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良好品德,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确保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第二,《老年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组织——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等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第三,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可能性,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以下活动:①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即我们常说的关爱下一代;②传授文化科学知识;③提供咨询服务;④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应用;⑤依法从事经营生产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夕阳产业;⑥参与志愿服务,创办社会公益事业;⑦参与维护社会秩序,协助调解民间纠纷;⑧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第四,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2人已浏览
2,010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6,5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