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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而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实践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而停业的,属于营业用房的,不得超过拆迁补偿金8%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不得超过拆迁补偿5%的补偿。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m二是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3、依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因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而停产停业的,可以根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的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计算,或者按照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 月净利润×修正系数 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2)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5、按营业年限计算。一般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6、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应当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7、如实补偿,协商确定。被拆迁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金额与拆迁人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时间。因此,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咨询专业人士,了解自己所在地区是否有相关规定,是否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初步评估自己企业拆迁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维权。
企业税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人)(月报);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 2、应纳=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不同类型企业在税收方面多少存在一些区别,包括国家会给予一些企业有政策、扶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一般是企业纳税额中占比比较大的一块。是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具体企业如何纳税、纳多少税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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