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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方式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首先,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然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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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3、转贷额度(1)贷款金额不高于申请转贷时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2)贷款金额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 4、申请材料(1)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3)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4)抵(质)押等担保的相关材料。(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第3项留存原件。 5、办理程序(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意向表》,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后通知办理转贷手续。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3)签约并放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划款方式及帐号),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
1、首先,借款人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二,银行审查和批准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3。然后,经批准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有手续完成后,银行将资金转入经销商账户;4。借款人需要按时足额还款;5。结清贷款后,办理取消抵押贷款手续。
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在这个过程中,通常会有二手房的中介人员进行指导,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手房中介是房屋的担保中间人,一般都会通过中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步请人需要准备一些手续,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或者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评估报告等材料,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是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这一步很重要,决定是否提供公积金贷款。如果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还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权证及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步,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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