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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
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是: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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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1、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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