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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那么办理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哪些流程呢: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那么办理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哪些流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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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如下: (一)参保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二)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三)当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五十周岁和女性年满四十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帐户; (四)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的过程如下:1。被保险人向当地社会保障机构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应提供转移地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转移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2、转移地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信,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至转移地社会保障机构。3、转移地社会保障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收到,转移地社会保障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应自行接收个人账户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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