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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已经结婚时有条件返还的。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
早干嘛去了,要是人人都抱着你这心态,那人人都离婚了谁刚结婚没有矛盾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不负责任,遇到一点事就选择逃避的男的多了,女方现在都要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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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首先我们说下彩礼的问题只要对方和您领证了并且婚后有共同生活的话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如果您这边确实由于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或者你们结婚时间比较短彩礼的数额比较巨大可以要求对方酌情返还一部分;其次关于三金首先给女方“三金”这是一个赠与行为您只要把三金交付给女方赠与行为就完成了对方是可以不用返还给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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