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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被委托人:性别:身份证编号:因本人现在XX省工作,不能亲自办理XXX更名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
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自然情况:委托人,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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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民事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一般记载的代理权限有三种,即一般代理、特别代理和全权代理。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起诉、应诉、参加法律调查、调解、开庭,提供领取法律文书、传票、证据等签字,均属于一般授权的范畴,可以代替委托人签名。 2、特别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即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 3、全权代理。容易与特别代理相混淆,从字面的意思看,全权代理的范围是最广的,相当于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普通公民递交的委托书往往多写为全权代理,但是法律的规定却不是这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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