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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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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1998年11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作了具体的规定:数额较大为3000以上,数额巨大为4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20万元以上。 2、 2013年9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豫高法发〔1998〕21号 各市、地、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处);郑州 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 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状 况,经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以八百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以五万元为起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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