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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实践中能用的,只是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二,别人的意见,只是无用的参考。三,自己想提前了解,可参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
1、需要根据愈后来判断,至少十级伤残没有什么问题。2、如果待伤情稳定后影响肢体功能比较明显可能九级。满意请采纳,有疑问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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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属于五级伤残。 、五级伤残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30条】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30条】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7、停工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8、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领取】 9、残疾生活护理费【34条】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10、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基金领取取【36条】 11、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第36条1款2项】。 1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36条2款】。 13、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39条第1款规定的待遇。
您等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后,才能知晓。一、评定时机:《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劳动者盆腔粉碎性骨折,具体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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