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230条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
很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律对执行和解的规定,特别是申请恢复执行期限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未履行的,不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而可以立即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如果你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已经履行完毕的,法院应当作结案处理,而不是继续执行,继续执行就是违法。如果你们仅仅达成了协议未执行完毕,法院继续执行合法。1)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不是法院终止强制执行的法定理由。2)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可以反悔,返回的要恢复执行。3)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2、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3、你可以向人民银行提出更正信用记录。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81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