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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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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一、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在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跨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流动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调入或招入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应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调入或招入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暂不转移个人账户,继续由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二、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含历年缴费工资记录、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录、参保者身份等信息,下同)和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含本金和收益,下同),按国家现行规定随同转移。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未做实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和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不转移。三、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不含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和省的规定,调出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调入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转移按以下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资金。(一)转移资金额为1998年之前按规定计算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11%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以及从2006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建立的个人账户累计本息。(二)对年中调转职工的调转当年未做实的记账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未做实的记账额一并计息。四、企业中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账户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省内企业重新就业或跨省统筹范围就业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资金。(二)回农村且自愿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以后重新就业时按规定接续或转移。(三)回农村不愿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在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所在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资金;户籍所在地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如本人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资金。五、已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非城镇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综合保险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综合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政策依据:①《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十二条2007年1月1日②《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34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2007年1月1日③《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第三条第(六)项2006年1月1日④《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劳社发[2006]18号)第五条2006年1月1日
1、参保人员离开缴费就业地时,到当地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应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和继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3、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向参保人原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查询现场查询被保险人可以到养老保险关系机构,通过计算机多媒体查询养老保险系统或工作人员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支付情况。一般来说,到处都有养老保险信息电话查询系统,只需拨打当地社会保障中心统一咨询电话,然后根据提示操作,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养老保险支付的基本情况。账单检查养老保险机构每年打印发放一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被保险人应仔细检查个人账户清单中记录的支付情况是否与实际工资一致,退休前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提出,纠正。此外,招商银行保险提醒,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申请,可以获得上一年度的对账清单。网站可以登录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然后,点击养老保险账户查询栏的基本组成。然后,点击养老金账户查询.基本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向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又称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根据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的替代率确定为58、5%。基本养老金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制度,企业和职工的支付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进行市场投资经营。退休后,员工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领取年金,取决于企业和职工的支付金额和资本投资经营的收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员工自愿参与和选择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可以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以促进和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除社会养老保险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商业养老保险,推荐招商银行网通黄金年度养老计划,其保障内容如下:支付10年,21年:只有10年可以准备足够的养老金,从60岁到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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