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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低保申请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身份证、户口簿;3.家庭成员的有关经济收入证明;4.残疾证;5.经市级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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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覆盖城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居民保险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城市居民保险的资金来源不仅包括个人支付,还包括政府对被保险人支付的补贴。个人支付越多,政府补贴就越多,个人支付和政府补贴都包括在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二是城市居民保险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本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存储金额决定,即个人支付和政府补贴总额;基本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
1、镇劳保所每月生成待遇领取人员情况后通知村协理员办理领取手续。 2、村协理员通知参保人。 3、参保人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存折等材料给村协理员。 4、村协理员初审,并报镇劳保所进行审核。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申报材料1、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2、本人原件及复印件;3、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原件及复印件;5、如是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办理程序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所提出申请;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3、参保人员达到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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