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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由公司为职工交,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带齐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社会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以下证件申请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是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企业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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