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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年龄条件: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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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限价房购买流程一般实行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即限价房办理流程要通过街道(乡镇)、区(县)、市,“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才能取得。那么如何更好更快的办理好限价房手续,了解限价房申请流程及提交资料减少您的劳累奔波。本文将为你介绍一些有限价房的城市限价房申请的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 (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 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 4、购买的限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限价商品房需注意什么问题 (一)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二)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购房资格。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核实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应取消其购房资格。 (三)不能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二、根据《关于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8]291号),申请限价商品房的非农业户籍指非农业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和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对落户时间没有限制。若其他方面满足条件,可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籍薄、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户籍未能反映婚姻状况,还需提供申请婚姻状况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限价房购房资格申请。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06月22日一.什么是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定向经济适用房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解决我市拆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四带"(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建设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定向销售的保障型住房.那些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房的对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三.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交易购买人在取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才可上市出售.出售后不得再行购买定向经济销售经济适用房.天津的经适房都是对拆迁户定向安置的,除非通过特殊渠道疏通关系。
限价房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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