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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认为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平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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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还应追究交管部门领导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交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警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在经过勘验、检查以及调查后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不处理交通事故的,属于不作为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以及相应的调查。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1.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不公的方法: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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