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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才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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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下列情况时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2.公民常住户口迁出常住地辖区和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3.公民需要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更正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不可以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公民在下列情况时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2.公民常住户口迁出常住地辖区和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3.公民需要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更正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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