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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抗诉是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2)理由不同:对上诉权,无须任何理由;抗诉则需要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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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不服部分判决民事上诉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明确规定:“一审没有判决离婚上诉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这是因为,一审判决不离婚的案件,未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如果二审法院直接判决双方离婚,必然要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这就违法了二审终审制,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此,在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二审调解结案的机会很低。这就意味着大多数应当判决离婚的案件,都会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与其二审程序中又折腾3之6个月,当事人还不如不上诉,在等待6个月再次起诉。
对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案件你最好的方法是对政府的《房屋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你提出的异议会逐一审理,这样法院才能比较合理、公平、公正的纠正政府在拆迁中的不合理补偿决定,如果你没有提起拆迁判决上诉,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是作为非诉案件进行一般性的审查作出行政裁定书,其裁定理由是你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对《房屋征收决定》提出异议,你没有异议法院当然会支持政府的行政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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