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面申请,一种是口头申请。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会议纪要》作为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许可依据。包先生对此感到震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必须依法公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行为尚未依法处理的不能改变用途。但上述五部门没有依法履行各自职能,而借用集体名义出台一个没有法律依据支撑的《会议纪要》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显然是为了窥避投诉问责和庇护违法行为而采取的应付对策。 包先生从2009年开始投诉,投诉6年的处理结果居然是一纸《会议纪要》,实在难以接受。包先生认为,建设部门没有依法履行《停工整改通知书》的整改行为、工商部门没有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国土部门没有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国土出让性质行为、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相关部门为了搪塞过关,以《会议纪要》代替各职能部门所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属于行政乱作为。对此,包先生不服,故于2015年6月起,分别对上述4单位以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为请求事项提起行政复议,等待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公平和公正的复议结果。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救济手段!但若你自己都认为是违章建筑,复议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2、但你仍可就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如有程序违法,或超越权限执法,或执法中违反比例原则中的损害最小原则等,也可通过上述手段寻求救济。 3、但若违建事实成立,对违建这一事实本身而言,复议或诉讼的意义不大。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