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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
1.审查报批。 2.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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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了更好的发展国家将征收土地用来发展更好的产业,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经营规模适度,农民朋友们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成了现在乡亲们日渐关注的问题,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2017农村土地新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将有提高,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有偿,以农民为主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农村现在是大力发展得对象,所以农村土地征收、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坚持依法、自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而土地补偿费则归村集体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但在分配时,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或者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则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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