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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的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和法益侵害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
看情况: 其 一、行为人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 二、寻衅滋事,情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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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的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和法益侵害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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