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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后还是应当出抚养费或者请求男方出抚养费的。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
子女由谁抚养,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起诉法院,法院一般由抚养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的,法院会参照孩子的意愿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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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对于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无论是有固定收入,还是没有固定收入,只要有支付能力,不影响孩子的抚养费,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生活确实困难,支付孩子抚养费困难,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应如何支付,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或者经人民法院调停,当事人协商的,应当根据协商决定。离婚夫妇对孩子的抚养费金额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考虑父母支付的实际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应当要求男方出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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