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了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法院判决中止探望孩子的,把中止事由消灭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
已经详阅你的咨询,经研究回复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后对方带走孩子不让见的: 1、双方可以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不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单独就探视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