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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借钱还不上,其家属不承担还款责任,更不承担连带责任。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
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如果子女去世的,如果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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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为子女借贷担保的,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保证担保,有约定的,就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 1、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 2、如果儿子已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如果担保人为连带保证人,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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