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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一分利息一般就是指,当事人约定有偿贷款时,具体约定的贷款月利率为1%。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
工程纠纷暂停借款利息资本化是指购建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施工中断:非正常中断。 (2)由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中断: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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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法: 1、计提时:借:财务费用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2、支付利息时:借:预提费用--借款利息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方法:直接支付利息费用,根据利息单做记帐凭证处理。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注: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 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1、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贷款利息资本化就是将借款利息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但不包括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利息。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而税法则规定,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也就是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利息的范围特指购建固定资产,而税法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的借款特指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而税法规定中还包括了未指明用途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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