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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款规定,交警因收集事故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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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扣车的法律依据实际上是对发生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行驶证进行检验、鉴定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的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别重大的可以由主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延长既然你说是轻微伤那就不谈延长工作日这个词相信你也明白法定节假日、周末是不计算在内的车辆检验鉴定报告下发时就不能扣车了但这里有个特殊情况对方可以以准备起诉为由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如果到这步扣车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到法院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这是后话交警确实没有权力要求伤者出院他们只是事故责任认定的机关有调解的职责但当事人各方中有任意一方不同意交警部门调解的话他们就不能参与这里有个小方法估摸着你应该有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赖着住院就不用怕该垫付的就垫付毕竟你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一定要拿到医院的费用清单你交了钱是有权利拿的并请教其主治医生伤者是什么时候开始停药的(医院不敢乱输液的输多了会出事)保留所有单据让对方住院就是了从停药之日起所有费用是应当对方自行承担的你也可以以此为由据理力争迫使其出院一旦出院就可以下认定取车
交警扣车是有法律依据的。1、如果交通警察大队已经做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表明交通警察已经查明了事故的事实,不再需要收集证据,继续扣留车辆不予返还就失去了扣车的合法依据,此时,交通警察就应当返还被扣车辆。2、当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此,具体而言,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更精准的时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检验、鉴定后五日同时也是必须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交通警察就必须返还被扣留的车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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