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判决确有错误,请求人民法院再审的诉讼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诉的主体是行...
1、行政诉讼正在进行中,当事人若申请撤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2、《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行政案件之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人民法院裁定允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批准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
1、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两种申请都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2、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原则,主要有三点:1.原告撤诉是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权益;2.案件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撤诉是否反映原告的真实意志,有没有外力强迫或不正当干预的因素影响。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1、上诉的撤回是指二审法院自受理上诉案件至作出二审裁判之前,当事人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撤回上诉应提交撤诉状。撤回上诉是否准许,应由二审法院决定。经审查,法院认为上诉人撤回上诉没有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撤诉条件的,应当准许撤诉。 2、不准许撤回上诉的情形有:①发现行政机关对上诉人有胁迫的情况或者行政机关为了息事宁人,对上诉人做了违法让步的;②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上诉人因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上诉的;③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而只有一方当事人提出撤回上诉的;④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应予以纠正或发回重审的。 以上回答如有疑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