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
劳动仲裁的管辖地的选择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 二、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三、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则由经营地管辖;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4、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2)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起诉的,应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