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任何规定,拆迁与当事人离婚有关。更没有任何规定,拆迁补偿与离婚有关。因为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
在拆迁补偿中有关拆迁补偿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拆迁补偿价格评价的法定依据共有市场评价、商社交易平均价格、重置价格、用途各不相同,在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协商完全按照意原则,协商可以以评估报告为基础,是否完全由拆迁当事人决定。所以可以看出,评估报告是拆迁补偿协商的参考。协商不成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作出裁决。但需要明确的是,评估报告只是裁决中的证据,没有约束力。
1.一般规定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评估报告:估价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机构审核并加盖机构公章。 2.对附属物、附着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 2.1附属物、附着物等评估:按照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 2.2在建工程评估:一般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工程建设进度以政府管理部门通知停工时的状态为准。 2.3临时建筑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评估其建筑物残值。 3.协助评估凡房屋拆迁评估中涉及原始成本、机电设备、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估价机构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机构协助评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