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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总体规划由西宁市XX组织编制,经XX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总体规划由XX组织编制,经州(地、市)人民政府...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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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布局,县域空间管制,镇、乡、村庄空间布局,人口用地规模控制,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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