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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遗产部分:如果外公这套房屋中的原本他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外公死亡后,外公的份额先一拆二,一份归外婆,另一份由外婆、六个子女继承...
1、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后便不再有事实婚姻,因此同居13年不构成事实婚姻; 2、如果病人未苏醒,且没有钱治病,你无权变卖其家产为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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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二十年的,且遗产一直没有办理继承的,其儿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婿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儿死亡的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作为遗赠支持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有继承权;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支持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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