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决定书作出后,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依照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商务主管部门送达其他文书,也可以依照以...
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部门有关日常监督检查及案件调查等工作,委托给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承担;也可根据下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请求,处理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属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一)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二)玩忽职守,不依法制止违法行为的;(三)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四)泄露执法中所知悉的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五)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证据的;(六)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七)违法处置罚没财物或者据为己有的;(八)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定程序的行为。
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报请核审的案件,由商务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其他机构核审。核审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核审:(一)本部门对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四)定性是否准确;(五)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六)程序是否合法;(七)处罚建议是否适当。
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接受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的监督。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