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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给转学籍,只是不想学生流失。只要学生转走了,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
解决方法: 1、可以跟学校主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沟通,从而转学籍。 2、沟通无效向市教育局反映或打投诉电话。严格意义上,转学或者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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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1.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愿意让学生转学的,不仅是办理学籍麻烦,而且教育局还会给公办学校给予按学生人头来计算的固定拨款;因此,学校会想尽各种理由阻止学生家长转走学籍; 2.作为学生家长,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只转人,学籍还留着原来学校,大型考试的时候,会来学校考试,不过这要和学校领导协商好;另一种,是人和学籍一并转走,开始时,校领导不会支持的,但是时间长了,学校没有办法了,因为每年教育局会到下属学校进行视察人数,因此到时候学校会通知学生家长转走学籍的。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学生符合转学政策,原学校无故不办理的,可以向上级教育局投诉,申请转学籍。转学条件如下: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3、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4、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1、需要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该先办理转户口手续,才能入读; 3、具体的转学籍手续及资料,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转入地的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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