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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租房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位置、设施等基本情况; 3、租赁期限; 4、租金支付方式、期限; ...
长期租房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位置、设施等基本情况; 3、租赁期限; 4、租金支付方式、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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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租方:地址为:号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租赁期限:3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号止。房屋租金额为元,家具水费、电费、煤气租赁期满按数字,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备、设备情况详见协议清单作为出租方按照本协议书约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房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如因不及时交费出现滞纳金由承租方承担。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 6、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房屋到期后承租方准时交回房屋。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长期租房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位置、设施等基本情况; 3、租赁期限; 4、租金支付方式、期限; 5、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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