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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直接联系负责案件的法官或法官助理说明情况,询问是否还能变更诉讼请求,通常一审庭审结束就不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但有时会灵活处理,可以的话,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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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和苗某离婚后,女儿丫丫(化名)归妈妈刘某抚养,由于刘某忙于挣钱无暇照顾女儿,导致丫丫经常不开心。丫丫的爸爸苗某得知后,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把女儿交给自己抚养。5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正式审结此案。 苗某在法庭上说,他跟刘某是在2008年2月20日协议离婚。由于当时女儿才六岁,考虑到女儿年纪太小,所以双方约定女儿丫丫随妈妈刘某生活,苗某每月支付500元的生活费。但刘某在离婚后不尽抚养义务,对女儿的生活和学习不管不问,女儿见到他哭着要求跟爸爸生活。为让女儿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他因此请求依法变更丫丫抚养权由自己抚养,并且表示不需要刘某支付丫丫的抚养费。 苗某为了向法庭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女儿,提交了自己所在公司证明:他是该公司营销经理,月工资4000元,他认为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 但是刘某认为此证据证明苗某工作并不稳定,其工资收入并没有她的高。 刘某在法庭上说明,苗某所诉与事实不符。两人于2008年2月20日离婚后,苗某从未支付过女儿的抚养费,还强行把女儿从自己家带走,不让自己到学校探视和接送孩子。苗某还在女儿面前歪曲事实,说自己要把女儿卖掉。刘某认为女儿跟随母亲生活会更方便照顾,为了给丫丫一个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刘某请求法院维持双方达成的协议,丫丫仍由刘某抚养。
其次,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书中的、问题有错误想变更的,应当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以后6个月内向上一级申请再审。再次,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在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以外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行为的,可以再次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内容协商一致变更的,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书予以变更
其次,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书中的、问题有错误想变更的,应当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以后6个月内向上一级申请再审。再次,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在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财产以外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行为的,可以再次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判决书中涉及的内容协商一致变更的,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书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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