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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如经劳动监察...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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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 2、解除劳动关系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向老板讨薪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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