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虽然法律允许公民自愿放弃继承权,但应依法明确表示放...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可以在外地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二、申请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去你所在地的公证处拿,然后经过当地派出所和村、社区盖章。
放弃继承,以前要求必须做放弃继承的公证才可以,但2016年7月司法部取消了继承中的强制公证,可以不再公证,由放弃继承的兄弟和姐姐写下放弃声明就可以。放弃继承的声明,要写清放弃者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其次,要写清楚要自愿放弃继承的财产是什么,最后签上名字和年月日。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